为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统一,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淮依法办传〔2019〕8号)要求,经对本局制发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10件,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