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812-JZCG-G2026-0003
二、项目名称:清江浦区数字档案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苏语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中潘一村33号南化九村社区280室
被投诉人1:淮安市清江浦区档案馆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1号
被投诉人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擅自组织方案评审、定向筛选供应商,涉嫌明招暗定、规避法定公开采购程序。2.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条款设置大量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证书加分条件,构成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方案评分部分未依法量化,58分主观评分无客观评审标准,为操控评审结果预留空间。4.被投诉人质疑答复内容存在多处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5.采购人在质疑答复后、开标前主动电话邀约投诉人面谈,违反政府采购程序公正性要求。6.采购人在质疑答复中以“向区领导汇报”回应质疑,构成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政府采购活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2、4、6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5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受理条件,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关于投诉事项1的投诉。
淮安市清江浦区财政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