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812-JZCG-G2026-0003
二、项目名称:清江浦区数字档案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嘉宜智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路48号1幢2-1101室
被投诉人:淮安市清江浦区档案馆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1号
代理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苏嘉宜智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于2026年8月17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8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后,向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送达了投诉书副本及投诉答复通知书,并组织调查论证。经查,投诉事项2、3、6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4、5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3、6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或淮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安市清江浦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