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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盱财购决〔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9-11   来源:cgw_xvxcgk   【关闭窗口

一、项目编号:JSZC-320830-YSJS-C2026-0016

二、项目名称:芦沟片区稻虾生态种养特色产业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耕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世纪大道辅路东8区企业公馆A区(世纪大道南)历城控股20楼2004

被投诉人1:盱眙县黄花塘人民政府

地址:盱眙县旧铺镇平原北路90号

被投诉人2: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开区海口路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一号楼211室

相关供应商:南京智慧云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工业开发区湛水路19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针对CMA/CNAS检测报告部分:片面解读市监总局“一单一库”公告,属于对政策公告片面截取、事实认定错误。(2)对CMA+CNAS双标识、省级以上机构原件限制,仅答复“部分成立,详见更正公告”,未履行实质答复义务。(3)15分分值的解释不充分。(4)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将CMA更正为CMA或CNAS,但未区分哪些参数属于一单一库库内硬件项目、哪些属于库外软件功能项目。

投诉事项2:评分标准中实施方案未细化量化。

投诉事项3:省级及以上智慧植保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等奖项,构成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4:被投诉人出具的质疑答复函未依法告知投诉权利,签复文书存在程序违法瑕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次投诉2、4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次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撤销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盱眙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