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804-JTGS-C2025-0106
二、项目名称:淮师附属学校物化生实验室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262号502房
法定代表人:陈智
被投诉人1: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11号
法定代表人:姚端端
被投诉人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小尖
相关供应商:蓝舰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1009号创业大厦3层L3620(江宁高新园)
法定代表人:余海涛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未给予供应商准备化学学生实验桌等设备所需检测报告的必要时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