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JSZC-320830-WFZX-G2025-0014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苏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青创空间 邮编:223001
被投诉人 1:盱眙县数据局
地址:盱眙县企业服务大厦4楼 邮编:211700
被投诉人2:五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开发区合欢大道17-1号
邮编:211700
四、审查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进行了投诉
我局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投诉书,2025年10月20日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材料于2025年10月25日收到。我局于2025年10月27日正式受理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需求不合理,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盱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盱眙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