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JSZC-320830-WFZX-G2025-0014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信创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20号四层402室
邮编:210032
被投诉人:盱眙县数据局
地址:盱眙县经济开发区迎春大道转盘
邮编:21170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进行了投诉,我局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投诉书,2025年10月20日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材料于2025年10月22日收到。我局于2025年10月27日正式受理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参数存在排他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次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该项目的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盱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盱眙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