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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财购决〔2025〕3号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1-14   来源:cgw_xvxcgk   【关闭窗口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法定代表人:孙卫东

被投诉人1: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合欢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边先梅

被投诉人2:江苏省盱眙中学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学府路9号

法定代表人:赵素礼

 

项目基本情况:江苏省盱眙中学高品质高中创建理化生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30-JSSW-G2025-0016)于2025年9月25日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10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人2025年10月10日收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的质疑函,采购人于2025年10月15日给予答复。投诉人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投诉至本机关。投诉处理期间,2025年11月13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盱眙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