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804-ZSJS-C2025-0002
二、项目名称:淮阴区荷花体育公园运动场提升改造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盐城优可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振阳街8号楼60号门市
被投诉人1: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11号
被投诉人2: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广场A3号楼八楼810室
相关供应商:江苏天名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将与项目无关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佐证材料违法。投诉事项2、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将与项目需求、商务要求无关的优质建设工程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投诉事项3、采购人未依法设定评分因素,将国家强制标准作为评审因素。投诉事项4、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设置了重复评审、重复计分的不合理评审因素。投诉事项5、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