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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淮财购决〔2025〕11号)
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czjcgc   【关闭窗口

一、项目编号:市水利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名称:JSZC-320800-JZCG-C2025-0039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特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199号9号楼209室

被投诉人1:淮安市水利局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被投诉人2: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消防监控人员具有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对小微企业构成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高级(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保安证目前已经停考,再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保安证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同时对于新成立的物业企业属于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3,设置保安队员(保安队长除外)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该评分标准及项目人员配置不合理不合规;投诉事项4,设置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保洁员证书属于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