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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淮财购决〔2024〕14号)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czjcgc   【关闭窗口

投诉人:江苏传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县委东大院10幢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强

被投诉人1:淮安市教育局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祥

被投诉人2: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杨娟

相关供应商:江苏水控港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9号水沐清华小区16号楼16-13号室

法定代表人:张立军

 

2024年7月11日,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淮安市教育局校园综合物业采购项目分包2(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G2024-006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并于8月12日组织开评标,中标供应商为江苏水控港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月15日,江苏传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向采购中心、淮安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8月23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作出答复。9月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并予以受理。投诉处理期间,10月17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淮安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