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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淮财购决〔2024〕4号)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czjcgc   【关闭窗口

投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67号

法定代表人:宋行

被投诉人:淮安广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湘江街和双和路交叉口鞋元素二楼

法定代表人:梁崇博

当事人: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路8号

联系人:赵科长

相关供应商: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金融城8号楼101室(21楼25楼)

法定代表人:吴龙

2024年1月3日,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意外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AGL-磋商-20231126,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人为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淮安广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1月8日,本项目发布项目更正公告。1月26日,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公司”)。1月17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月25日,代理机构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2月2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因投诉内容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遂向投诉人发送了《投诉书补正通知书》。投诉人于2月19日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书补正材料,本机关对该投诉予以受理。2月22日,本机关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紫金公司分别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随后,采购人、代理机构、紫金公司分别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答复材料。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3月28日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书》。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淮安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