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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淮财购决〔2023〕33号)
发布时间:2023-11-17   来源:czjcgc   【关闭窗口

投诉人:宿迁市恒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沭阳县南京路小区12幢13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王权

被投诉人1: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晓钟

被投诉人2: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天津路亿力未来城亿力商业广场59号楼东门厅21楼2101室

法定代表人:戴尚鹏

相关供应商: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旷百货经营部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西路179号1幢206室

经营者:李洪爱

 

2023年9月6日,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年度日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AYX-2023090071,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采购人为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9月15日,宿迁市恒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月21日,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9月22日,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9月2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10月8日,本机关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分别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随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分别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答复材料。10月27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旷百货经营部(以下简称“宏旷经营部”)。10月31日,本机关向采购人发送《调查取证通知书》,并于11月2日收到了采购人的《书面说明》。11月7日,为维护中标供应商的权益,本机关向宏旷经营部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该经营部于11月10日提交答复材料。11月8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11月1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销投诉函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淮安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