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公布淮安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淮编办发〔2019〕145号)要求,现将《淮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逐一明确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免责情形等,请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职权、承担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按“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附件:淮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淮安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