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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的公告
时间:2020-11-27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持续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PPP领域专业人士的重要作用,提高PPP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淮安市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建立淮安市PPP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建立PPP专家库是为全市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提供PPP专家资源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委托专家参与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法律咨询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PPP政策及业务咨询服务,为PPP项目规范实施提供高质量专业技术支持。

二、专家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理论素质,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三年公开出版过PPP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PPP方面论文,或具备其他能够体现PPP专业能力的资质条件。

2.在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该机构中级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能独立担任PPP咨询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三个PPP项目的咨询、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法律咨询等相关业务。

3.在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该机构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熟悉PPP项目融资政策、工具和实务操作,熟悉PPP项目的财务测算和风险管控,了解PPP项目的全流程管理,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三个PPP项目的融资服务。

4.在市内财政、投资、行业管理等政府部门任职的,应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专业知识,熟悉PPP的相关政策,熟悉PPP项目的评审论证,了解PPP项目全流程管理,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一个PPP项目的实施。

5.在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担任该企业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熟悉相关领域PPP项目投融资管理,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三个PPP项目的实施。

6.原则上专家日常主要工作地为淮安市,市外专家需能保证在淮安市内进行咨询服务等工作需求。

三、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专家自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其中在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资人中任职的专家,原则上通过所在单位推荐报名。

四、征集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 25日—12月15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PPP专家或推荐单位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淮安市财政局,联系人:叶文玲 ;电话:0517-83168113;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417,邮政编码:223001。

(三)报名材料:申请人需填写《淮安市PPP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PPP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字,采取单位推荐的请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270227863@qq.com。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执业资格复印件、公开出版物或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公开出版物需复印封面、目录及封底,并能清楚显示著者和ISBN号码,发表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及封底)、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等。采取单位推荐的还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专家和推荐单位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描述专家的专业能力。

五、专家库的管理

(一)淮安市财政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确定PPP专家库名单,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个人意愿进行适时调整。

(二)市财政局对入库专家参与PPP项目等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三)相关部门在委托专家时应考虑专家在具体项目领域中的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并注意合理保证专家的独立性、客观性,规避潜在利益冲突。

(四)相关部门选择专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