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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0-06-12  来源:法规处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资环处(邮政编码223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 389041173@qq.com。

 

 

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