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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7-30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苏会协[2019]83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9年培训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定于8月1日至3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科创板:开启资本市场新机遇 

  (二)法学的经济思维 

  (三)社保新政下的企业成本管理与风险防范 

  (四)现场教学 

  二、培训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省市协会部分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3日,7月31日报到,8月3日下午16:30以后返程(培训班不接受提前离校申请,否则不确认培训学时)。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上海虹桥火车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徐泾东路站;上海火车站乘地铁3号线至中山公园站,换乘地铁2号线至徐泾东路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联系人:宋坤玥老师,电话:021-69768000-68024,省注协培训科联系(传真)电话:025—83302598 。 

  五、其它事项 

  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餐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非参加培训人员协会不予安排。各市注协派人带队参加培训,各市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培名额分配见附表1。 

  请各市注协及省直所于7月26日前将参培人员名单报省注协培训科,邮箱:jspx@cicpa.org.cn,培训班报名额满即止。由于培训地点离市区较远,为安全起见,本次培训不接受70岁及以上学员报名。 

  请参培人员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按实际出勤情况确认学时,对缺勤达到培训课时20%者,当期培训学时不予确认;对缺勤超过50%或者冒名顶替的学员,将予以通报。 

  培训科联系人:黄慧娜、钱雯霏,联系电话:025-8330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