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考核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根据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各项指标,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研究、备案等程序。应用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平台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企政策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部分年代久远、已经不符合目前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宣布失效。
(三)稳妥处理涉法涉诉事务。积极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的法制审核。构建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准确把握三个关键环节,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跟踪,采用柔性手段化解争议,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改变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形,有关经验做法在省财政厅简报予以刊发。
(四)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财政法治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创新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漫说会计法新修》短视频在全省“财法同行”活动中予以展播,邀请市依法治市办领导以《新时代法治与法治思维》为主题开展财政讲坛,组织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营造财政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印发《淮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局“两张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宣布废止年代久远、已经不符合目前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
(六)深化财政集成奖补改革。深化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键支付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财政奖补领域“政策信息不对称、奖补标准不透明、服务审批不规范、办理时限不确定”的顽瘴痼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带头组织法治思想学习和宣讲,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共集中学法4次。在法治建设中做到“四个亲自”,加大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力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狠抓落实,压实压紧法治主体责任。
三、存在不足
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度有待提升;在难点工作上仍需深化协同,部分跨部门、跨领域工作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创新思维和举措不够多,在挖掘培育财政法治特色亮点工作上仍需深化突破。
四、2025年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依法深化财政改革。有序推进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市级财政支出标准等配套制度,将零基预算改革要求落细落实,加速推进改革落地见效。打好涉企政策组合拳,充分利用市级工业强市、商务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继续优化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发挥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强风险共担合作,利用风险分担、奖补贴息等政策,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政银产品持续落地增量,持续放大政银产品扶持实体经济成效。
二是不断提升法治监督效能。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财会监督,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持续性开展重大政策执行监督以及财经纪律问题整治,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和通报曝光。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一体推进,形成监督合力。提高财会监督实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
三是强化财政法治保障措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财政法治培训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动财政干部模范践行。加强财政法治基础研究,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统筹公职律师人才队伍,妥善处理疑难共性问题,打通财政法治建设堵点痛点。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普法成果运用,持续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