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行为,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淮安市财政局起草了《淮安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4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综合处(邮政编码223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 273202587@qq.com。
淮安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淮安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