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淮安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淮安市财政局起草了《淮安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4年4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社保处(邮政编码223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 904977945@qq.com。
淮安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