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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7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考核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根据省厅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我局2022年度法治财政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各项考核指标。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2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印发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研究、备案等程序。研究出台《淮安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和法制审核能力。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工作。出台《淮安市财政局(国资委)法律事务管理细则》,明确法律事务的范围、法律审核事务管理的程序、审核的内容等。成立局法律事务咨询小组,充分发挥我局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妥善办理28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案件、2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没有产生法律风险。

 (四)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据《淮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相关处室。持续组织财政讲坛,参加营商环境直通车之惠企直播间活动,编制《助企纾困政策汇编》,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参与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月等活动。

 (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一是印发《淮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2版),共涉及行政处罚3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备案1项,明确各项权力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二是出台《淮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范围、审查程序,规范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是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造更优营商环境要求,依据《淮安市财政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淮安市财政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对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六)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及时报备国资规范性文件。组织市属国企法务人员参加法治讲坛,并召开续会就市属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举办市属国有企业法务人员培训班。修订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细则中法治建设部分,新增“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聘法律顾问”,逐步改变以低价方式选聘法律顾问的单一模式。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市财政局(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淮安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淮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市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规范性文件用语不规范、征求意见不全面、修订不及时。二是财政涉法涉诉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做好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根据《淮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立改废工作。

(三)不断提升涉法涉诉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咨询小组作用,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事项法制审核工作,积极稳妥加强涉法涉诉事项管控,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按省国资委要求及时报备国资规范性文件,推动国资系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不断优化市属国企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市属国企法治工作交流,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