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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2-04-20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淮安市财政局、市文物局制定了《淮安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2年5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教科文处(邮政编码223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 1179609118@qq.com

淮安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