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31  来源:会计处

淮财会〔2025〕10号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推荐范围、条件、程序进行推荐,8月15日前将推荐结果报送至淮安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83168828,邮箱:335043492@qq.com。


附件: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