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四部门联合推出面向科技型企业的专项政银产品“创新积分贷”。今年以来,“创新积分贷”已为我市371户企业提供21.9亿元贷款支持。
一、贷款对象
淮安市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基本条件如下:
(1)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从事相关行业经历2年(含)以上。
(2)企业科技资质真实有效;
(3)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当期未偿还逾期贷款,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4)有稳定的现金流(企业最近 6 个月在主要结算银行或贷款银行的现金流入基本能够覆盖现金流出),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账表齐全);
(5)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出现以下情形: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红色(含)以下;纳税信用评级D级。
二、贷款额度及利率
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近两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对于成立不满两年的初创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其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鼓励合作银行办理首贷、新增贷款。
合作银行应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创新积分贷”利率不高于LPR+80个基点。
三、担保方式
贷款以信用保证方式发放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不动产抵押、第三方担保等抵押、担保措施。“创新积分贷”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本金60%的担保。科技型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及配偶个人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风险分担
淮安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市科技局等部门将“创新积分贷”产品纳入市级风险补偿基金补偿范围。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建立“创新积分贷”风险共担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市级风险补偿基金分别按6:2:2的比例承担风险。
1.对于“创新积分贷”产品的不良贷款,由合作银行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先行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2.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不良贷款代偿后,向市财政局申请不良贷款20%的风险分担。
3.银行机构不得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保证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0.6%。
五、操作程序
线下,全市有工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淮安农商行等14家银行可提供贷款服务。考虑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市银信担保、涟水县财富担保、金湖县金信担保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提供“见贷即保”的担保服务。
线上,贷款申请人通过“淮信融”微信小程序发起贷款申请,合作银行对申请人发布的申请进行受理、贷款审批,并对贷款的全流程信息进行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