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市直企业: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1年)》的通知(苏环办〔20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实行项目储备动态化管理,为全流程网上电子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 “江苏省环保项目储备库管理平台”(http://218.94.78.90:18180,以下简称省项目储备库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支撑材料电子件。各区生态环境局应于3月30日前完成本级申报项目的初审,并对其合规性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和财政局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市级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级审核。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审处,苗晶晶,电话:83676181;市财政局资环处,张良,电话:83168168)
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1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