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市2020年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市县切块部分第一批)1504万元。
本次资金按省级生态环保项目库大气、水、土壤、固废四大类污染治理项目情况,上年PM2.5年均浓度,上年断面水质达标率等因素切块,统筹用于省级生态环保项目库入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