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经费,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1月23日,市财政拨付疫情防控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市四院购置医疗收治设备、防护物资等;市疾控中心开展疾病监测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市急救中心购置新型车载消毒设施、防护用品等,确保防控救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