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标准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的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求等作出规定,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价格上限分别为5000元、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办公室家具按每人不超过7,000元配置,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此外,标准还提出多项禁令:不得配高端办公设备,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