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财政金融协同部署,进一步破解我市科技创新企业“首贷难、融资贵”问题,近日,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的通知》,对现有政策进行了重磅升级。作为政策落地的关键本次优化主要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支持主体扩围。在支持原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础上,首次将符合条件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上一年度或最近12个月平均数),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年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的企业。
二是合作银行调整。调整后的银行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和江苏省农信系统等省内法人银行。
三是政策期限延长。政策执行截止日期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200亿元的总贴息贷款规模保持不变。
此次政策优化是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加码支持科技企业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更敢贷、愿贷,切实降低科创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及时传达、解读新政;指导银行机构尽快摸排潜在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点对点”推送政策信息,协助各类科创企业抢抓政策机遇;同时积极跟踪新政落地效果,确保政策红利高效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