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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4项首创标准推进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
时间:2025-09-04  来源:金融处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行动方案的要求,立足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我市在全省首家推出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活动,出台《淮安市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提出4项首创标准推动农业保险从“粗放式扩面”向“精细化管理”转型,进一步缩小农业保险实际效果与农户真实需求和保障期望的“温差”,推动精准承保、精准理赔落地见效。一是划定政府管理红线。明确县区政府“四不得”,即不得干扰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正常遴选,不得参与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经营,不得干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理赔,不得要求经办机构减免保费、垫付保费、无灾赔付、平均赔付、协议赔付。二是统一承保标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设施保险中有对分级分档保险金额的险种,需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统一本区域保险标准。结合当地农作物生长周期实际、养殖业生产周期,指导农作物保险茬次、养殖业保险批次等标准。三是明确理赔争议路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解决理赔争议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制定操作规范。被保险人对定损结果有异议,农险经办机构可在被保险人书面(或视频、录音等形式)同意前提下,委托具有专业技术的第三方机构或专家重新核定。四是明确协保员管理规范。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协保员回避制度、绩效考核管理规范,明确监管内容和要求等。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县区精细化管理成果,研究制定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