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依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号)文件要求,向我市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245万元。该笔资金将重点支持我市开展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通过推广可降解地膜、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建立完善地膜回收体系、提升地膜资源化利用水平等方面,切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助力农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