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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1619.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时间:2025-02-20  来源:农业处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依据《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 号),向我市下达 2025 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1619.1 万元,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 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通过引入先进技术、优化模式、加强科技应用,提升粮油单产,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农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