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苏财便〔2025〕113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将苏财会〔2025〕82号文送达至各会计师事务所归属地登记机关。同时,重点督促推进我市3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整改工作。通过持续跟进整改进度,目前,淮安新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淮安信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顺利完成整改;威来法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情况已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相关工作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