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11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国有资产最新“家底”随之公布。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1.9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45.1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4.2万亿元,国有土地总面积52371.4万公顷、全年水资源总量25782.5亿立方米。
报告在介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时,多次提到完善制度体系等法治举措。
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着力加大创新支持政策供给,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健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的工作闭环,对有关中央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在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草案,加快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步入法治轨道。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推动数据资产合规利用、规范管理。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养护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加快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配合立法机关完成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制修订,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等立法。加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力度。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报告显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