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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助力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时间:2021-10-14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近日,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支出范围、分配下达、使用管理、绩效监督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支持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细化支出范围,突出产业引领。《办法》明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推动重点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同时明确,衔接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应具备完善的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利益联结机制,优先支持带动效益显著、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明显、利益分配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的产业项目。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优化分配方式。为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衔接资金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分配因素包括客观因素、政策因素和绩效因素等,并进行综合平衡;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得统筹外,其余资金均可在《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内统筹使用。同时,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强化县级管理责任,赋予地方更大的统筹整合自主权。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衔接资金监管机制,强化成果应用,将绩效目标、监控信息、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实施内容、预算编制调整、资金分配安排等的重要依据。强化衔接资金动态管理,各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均纳入财政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