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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收缴管理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1-02-09  来源:综合处 

淮财综〔2021〕2号

各县(区)财政局、教体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收缴管理方式的通知》(苏财综〔20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教育局收到省财政清分银行清分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后,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列“普通话水平测试费”,预算科目代码103042707。市教育局将及时支付县(区)教体局。

淮财综〔2021〕2号苏财综〔2020〕121号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收缴管理方式的通知.pdf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