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财会〔2020〕11号
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17号)的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通知考生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淮安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