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Site Navigation
会计事项通知
关于证实会计资格证书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0-05-19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关于证实会计资格证书的方式如下:

1、2001年(含2001)以后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在会计资格审核评价网官方平台左下方--合格人员信息栏目里查到本人的证书合格信息,以此来证明证书的真实性,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便民利民服务,我部门不再单独开具相关证明。

2、2000年以前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到我部门按照相关流程办理。需要携带(1)用工单位出具的介绍信,(2)本人会计资格证书原件, ( 3 )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