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Site Navigation
会计事项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5-12-15  来源:会计处

 苏财会〔2025〕86号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5〕2号)要求,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定于2026年5月(初、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2026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

     (一)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1);

     (二)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2);

     (三)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附件3)。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2026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

     (五)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完成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于2026年10月31日前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附件1:附件1: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3).doc

            附件2:附件2: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doc

            附件3:附件3: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