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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项通知
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时间:2022-05-07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的相关要求,现将会计(初、中级)证书补办须知通知如下:

一、申请

考生为2000年(含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由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受理;考生为2000年后取得证书的,根据属地原则,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根据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补办申请表;

(三)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四)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 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2007年及以前的考生需要提供)。

二、审核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于每季度4日前将审核合格并盖章的《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一览表》及电子照片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证书打印

省财政厅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四、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附件:1、证书补办申请表

          2、《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一览表》

 

 

                               淮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