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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29  来源:淮安财政局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即将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提高报告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审核、汇总并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监督指导,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三)加强总结,注重结果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整理典型案例,开展交流与学习,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二、报送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二)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 2018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的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

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相关栏目或市财政局网站下载 2018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

(二)关于内部控制报告形式

纸质版报告为本地区(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地区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应由地区财政部门负责人签章,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应由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汇总单位公章。

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从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 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其他各级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报送内部控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