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财购[2020]5号
各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最大可能阻断疫情传播,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及评审专家申请等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自 2 月1 4 日起,全市财政部门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当事人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项目所属财政部门寄递投诉举报材料。
二、暂缓作出涉及专家论证的相关案件处理决定。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对涉及专家论证的相关案件,将酌情暂缓作出处理决定。
三、暂停现场受理评审专家申请。自2月14日起,暂停现场受理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账号申请。已获取专家账号但尚未审核通过的,因无需现场审核,原审核流程不变。
以上事项自此次疫情应急响应终止之日起恢复正常,不再另行通知。
淮安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