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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本级获得2019年度省污染物排放统筹返还奖励资金2.2亿元
时间:2020-11-04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核定2019年度全省污染物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核定收取2019年度我市本级污染物排放统筹资金25889万元,返还及奖励资金共22006万元,返还及奖励比例达8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14个百分点,较2017、2018年度分别高出35和25个百分点,为全省最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