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规〔2013〕3号)、《淮安市市级商务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淮财规〔2018〕11号、淮商财〔2018〕197号)以及《淮安市商务局 淮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级商务流通发展资金项目通知》(淮商财〔2020〕37号、淮财工贸〔2020〕16号),经各县区商务局(经发局、招商局)、县区财政局初审同意、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合格与公示无异议后,2019年度淮安市商务流通发展资金项目共有83个项目符合扶持条件,扶持资金合计1648.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