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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8-12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苏淮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淮财规〔2019〕2号、淮工信综合〔2019〕103号),现就2019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包括新增长点培育、设备补助、智能车间奖励、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补助、软件和信息服务、两化融合、企业创新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能源整车研发、“三品”行动、军民融合许可认证等方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淮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特殊项目从其规定);无严重失信行为,三年内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未被取消申报资格的;《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标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联合推荐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属企业、单位直接向市工信局申报。

(二)项目申报数量。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政策(认定类项目除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申报材料要求。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以县区(园区)为单位(市属企业、单位除外)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条线或企业单个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纸质2份,市工信局、财政局各1份),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四、工作要求

(一)优选重大项目。各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深入调研,优选推荐一批对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处  王  丹

电话:83750656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高亚平  王  慧

    电话:83168512  83168576

    附件:

    1. 2019年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19年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淮财工贸【2019】22号(联)关于组织2019年度淮安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