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对淮安农村50-59周岁计划生育独生女父母实行奖励扶助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6】32)号文件精神,根据测算,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50-59周岁计划生育独生女奖励扶助。2018年市财政安排奖扶资金1753万元,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经县(区)卫计、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后,直接打卡发放到人,有效地保障了奖扶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奖扶资金分上下半年拨付,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这是我市独有的关心农村独生女孩家庭的特别政策,改善了计生困难家庭生产生活,提升了家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