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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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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类”困难群体领取“过节费”
时间:2019-05-14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社保处

日前,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向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等五类群体发放元旦、春节节日补助。

据悉,自2009年起我省开始实行元旦、春节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制度。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此次向我市下达“两节”过节费1429万元,惠及我市14余万名困难群众。“过节费”将于2019年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达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