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预算单位,各区(园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pdf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