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淮安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JSZC-320800-ZZJH-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20号楼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800-ZZJH-C2025-0001
项目名称:2025年淮安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不高于0.9万元/份;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质控)或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不高于2.2万元/份。
采购需求:
2025年淮安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签订日期至2026年3月31日,合同期限内完成64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二);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三);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期内不得参与淮安市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如违反承诺,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取消合约,如造成损失,供应商承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期内不得参与淮安市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如违反承诺,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取消合约,如造成损失,供应商承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20号楼三楼
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请把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348974828@qq.com),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400.00元
截止时间:2025-04-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20号楼三楼开标室
时间:2025-04-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20号楼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77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7-83655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20号楼三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896182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1589618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