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特殊教育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hazfcgw   【关闭窗口

 

项目概况

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特殊教育服务 JSZC-320800-HAFY-C2024-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南区1号楼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HAFY-C2024-0008 

项目名称: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特殊教育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特殊教育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按照文件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审查);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文件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审查)。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可以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按照示范格式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南区1号楼3楼 

方式:淮安方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895684162@qq.com)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南区1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12-2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南区1号楼3楼淮安方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苏财购〔2020〕52 号文件规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标书(响应文件)、现场磋商的方式。

3、本次磋商公告在淮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磋商项目的相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也会在该平台发布信息更正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北京新村一区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15052613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方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南区1号楼3楼

联系人:徐亚丽

联系电话:15061240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亚丽

电话:15061240389

附件:
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特殊教育服务清风系统.pdf